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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+ 企業創新研發淬鍊計畫

主辦單位:

經濟部技術處

發布日期:

2021年1月13日 上午7:31:20

協助企業前瞻技術研發,引導企業投入前瞻技術研發、鼓勵跨領域整合,協助企業建構研發環境。

 A+ 企業創新研發淬鍊計畫

核心資源
引導企業投入前瞻技術研發、鼓勵跨領域整合,協助企業建構研發環境。
計畫內容
1. 前瞻技術研發計畫:鼓勵開發國內外尚未具體成熟、具潛力,可促使我國產生領導型之創新前瞻技術,且申請本計畫之計畫內容需為經濟部公告之推動領域。
2. 整合型研發計畫:鼓勵多家企業聯合進行關鍵及共通性技術研發、上中下游技術整合、跨領域技術整合、共同標準、協定或共通平台之建立,及建置具科技涵量之應用與服務,創新營運及行銷模式。
3. 鼓勵國內企業在臺設立研發中心計畫:以「研發環境建構」作為主要任務,協助業者建立研發組織與團隊,建構研發管理制度,發展核心技術能耐或有特色的營運模式,使研發中心成為創意源源不絕的環境,蓄積企業之研發能量。
申請條件

補助對象:
1. 企業:
(1) 國內依法登記成立之獨資、合夥、有限合夥事業或公司。
(2) 非屬銀行拒絕往來戶,且公司淨值(股東權益)為正值。
(3) 不得為陸資投資企業(依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布之最新陸資來台投資事業名錄)。
(4) 倘計畫中規劃進行服務驗證、βsite驗證、場域驗證等內容,共同申請單位得為依法設立之醫療法人(包括公私立醫療機構、法人附設醫療機構及教學醫院等)。
2. 研究機構:需依「經濟部推動研究機構進行產業創新及研究 發展補助辦法」第十三條之規定,通過經濟部評鑑之「財團法人」為限。
3. 前瞻技術研發計畫可由單一企業、多家企業或可由企業與研究機構共同提出申請;整合型研發計畫申請單位應由3家(含)以上企業組成研發聯盟,並由其中一家擔任主導企業向經濟部提出計畫申請,且執行廠商(不含主導公司)半數(含)以上應為中小企業廠商;鼓勵國內企業在臺設立研發中心計畫由單一企業提出申請。
4.補助經費:前瞻、整合型計畫補助比例原則為計畫總經費40%以上,最高不超過50%,其餘部分由申請單位自籌,且同一公司或同一負責人於同一時期申請及執行之計畫總件數,以不得超過3件為原則;鼓勵國內企業在臺設立研發中心計畫最高可補助2,000萬元,計畫總補助比例最高以50%為上限,其餘部分由申請單位自籌。
5. 申請期間:隨到隨審,無截止日期。
6. 補助期限:
前瞻技術研發計畫期程為3年以上,最長不得超過5年、整合型研發計畫期程為3年以內、鼓勵國內企業在臺設立研發中心計畫期間以2年為限。

諮詢窗口:
主辦單位:經濟部技術處
聯絡人:方研究員/羅研究員
聯絡電話:02-23946000#2565、02-23946000#2563
傳真:02-23216046
E-mail:ewfang@moea.gov.twctlo2@moea.gov.tw
執行單位: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
聯絡人:張主任
聯絡電話:02-23412314#2223
傳真:02-2341-2094
E-mail:shulun@iii.org.tw

計畫網站:https://aiip.tdp.org.tw
https://www.moeasmea.gov.tw/article-tw-2559-411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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